我父母在農村承包土地,現在都已死亡,我現在在城市生活,能否繼承農村承包土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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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5條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含義是指家庭承包經營權只能屬于農戶整個家庭,而不是屬于其中某一個家庭成員。因此,當家庭中某個成員死亡的,作為承包方的“戶”還存在,不產生繼承問題,此時該戶內其他人口都是承包經營權人,應當由其他承包人繼續經營,這有助于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當承包經營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個成員都死亡,即家庭整體消亡的,其承包的土地也不允許繼承,而應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后重新分配,用于解決人多地少的矛盾。你家的問題要看你們的戶口關系如何,如果子女戶口都已脫離了家庭戶口,兩位老人又都已去世,那么只能由村集體收回了。 原問題:《父母去世后,農村土地承包能否繼續承包?》回復于 2022-05-19 16:1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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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