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我在進廠的時候是和我的勞務公司簽署了勞務合同,沒有和電子廠簽署勞動合同。本人因為未做核酸進不去廠里,可以視作曠工一天。(在之前,他們在大群里面說過,如果未做核酸而進不來當曠工)但是現在沒有按照規則和程序辦事,而是因為這個原因把我辭退。并且廠里面說未干滿三個月要扣1000,這些都合理合法嗎?我該怎么辦?我和相關人員交涉,他們說工資的話還是按照七月的工資,8月20號發,八月的工資,9月20號發。我可以在解除勞務合同的時候,要求他們人走帳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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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