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個人財產被侵權
房產糾紛江蘇 揚州2025-08-02 22:27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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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民事賠償責任,侵權損害賠償參見《民法通則》相關規定第一百三十四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賠償損失; (八)支付違約金; (九)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賠禮道歉。 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處以罰款、拘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原問題:《侵犯自然人個人財產所有權應承擔哪些民事責任?...》回復于 2023-02-06 10: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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