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在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合同后,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是否能索賠每月雙倍工資,需要準備哪些證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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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易法通解答: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應的月數的雙倍工資和賠償金,若公司拒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如還有疑問可以咨詢易法通。 原問題:《已經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合同,到了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時間,而沒有簽訂,拖延數月后解聘職工,》回復于 2022-12-18 0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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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