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有沙土散落在圍擋外面,我騎車經過時摔傷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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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判斷的關鍵是:你是怎么摔傷的? 一、下班途中,如果是自己的原因不慎摔傷的,老板無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因此,員工下班途中,步行不慎摔傷或騎車自己不小心摔傷的,都不是工傷,老板也無需承擔責任。 二、如果是在工作場所內,在下班的收尾工作中摔傷的,應當是工傷,老板有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原問題:《我在建筑工地下班后不慎摔傷老板應該出醫藥費嗎》回復于 2022-08-09 13:12:12
相似問題解答
騎車摔傷工作過程中騎車摔傷
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認定為工傷,而自己騎車摔傷一般不會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上下班路上騎車摔傷
需根據交通事故責任書確定。若騎車摔傷,職工本人負主要或者全部責任的,則不屬于工傷。若職工本人負非主要責任的,則屬于工傷。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小區改造,施工方沒有圍擋,沒有警示牌,沒有安全員,老人滑落溝中,施工方有責任嗎
由施工單位承擔責任,見:《侵權責任法》 第九十一條 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窨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管理人不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騎車在路過工地門口的鋼板上摔倒了,現在工地老板讓我告他
主要是看看摔的怎么樣,有沒有醫院的證明。1,找施工隊的領導進行交涉,要求賠付;2,如果傷勢較重的話,可到鎮政府安全委員會及勞動委員會去告他;3,都不行的話,可請律師發律師函給施工隊,準備控告。 原問題:《我在工地路口騎車摔跤了,是因為工地路公路施工未設置安全標識,導致人員摔傷
個人認為,施工方應負全責,因為施工方在施工時沒有盡到警告義務(即沒有設立警示牌,沒有施工方的人員進行勸導),但是也要考慮騎車人的一些因素,如精神狀態施工方具體屬于的部門應該由警方去調查,因為事主沒有追查的義務和權利,但是可以委托警方去調查向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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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