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績效考核不達標為由想要逼迫我們離職,說是下個月還是不達標就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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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1.簽定勞動合同沒有?如果簽了。按照勞動法提前30日通知你或者賠償你一個月薪水后,予以辭退; 2.是否還處于試用期?勞動法對試用期的時間有專門規定,一年合同的1個月試用期,3年以下的不得超過2個月試用,3年以上的不得超過半年試用,但是有一點,無論是幾個月的試用期,滿1個月就必須簽勞動合同,否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要求自第二個月起發放雙倍工資;3.堅決不自動離職,讓公司辭退你,這樣你就可以申請經濟賠償,滿一年補償1各月,滿2年補償2個月,依次類推,最多12個月。4.滿一個月公司必須幫你買社保,如果沒買的話,申請社保部門稽核,要求公司給你補繳。 原問題:《如果公司簽發績效考核不達標,公司有理由讓員工自動離職嗎?》回復于 2022-11-05 00: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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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績效考核不達標,扣工資。我是否要求可以把扣的工資要回來?
考核不合格扣工資并沒有違法《勞動法》。 如果工資組成是基本工資 管理津貼 加班費,也就是說基本工資肯定是按當地最低工資訂,管理津貼就像是獎金形式的,公司有考核標準扣除部分工資是合法的。 但若公司扣除管理津貼后實際發放給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疫情期間 公司以不達標 要我自己提離職
如果不想辭職,可以拒絕的,如果公司想要辭退員工,是需要支付補償金的。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工作崗位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必備條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公司變更員工的工作崗位,應當事先與員工協商一致,采用書面形式變您好,在嗎,合同到期,公司以業績不達標為由,不給續簽合同
展開全部用人單位以業績不好而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應予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起訴熱力公司供暖溫度不達標,不給處理
先向市供熱辦反映情況,會去你家測溫,然后他們會通知供熱單位整改,如果測溫確實低于18度,那么自測溫時間起,至熱力公司調整完畢并使室溫達標時,所消耗的時間,就是你申請退費的依據。一般來說,私自測溫不作為起訴依據。因為你的測溫裝置不是法定的。年終獎已公司利潤不達標克扣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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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