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18年上門女婿戶口長期在女方家本人無房無居住地長期流浪在外現女方家村里折遷我怎么辦,可有補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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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下上門女婿離婚后戶口可以在女方嗎
戶口本已標明離婚,只用做婚姻狀況的證明,對女方除婚姻狀況外,日常生活無任何其它影響。 原問題:《上門女婿,以離婚。戶口本在女方,如果戶口本上已標明離婚,對女方還有影響嗎?》本人外嫁女,男方居民,無房,結婚后戶口單獨立戶在娘家,無房。現村里房屋因地質災害區搬遷,是否有搬遷補償
拆遷安置是雙方協商的過程: 一、你哥和你的父母不能代表你!對你自己的權利他們無權處分。 二、你的戶口在娘家,說明你的戶籍所在地在安置補償區范圍。你可以主張你的權利。還有一點,若果你的戶口已落戶夫家,只是沒有辦消戶手續,就不能主張! 三、你的女方戶口在娘家現在已經跟女方離婚了為什么娘家這邊村里不跟安戶口
你好,尊敬的百度知道朋友。這個按照婚姻法來說,上戶口,那是村里面開個女方的住戶居民證明就可以了。然后你帶著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去當地跑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業務。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很高興為你解答。采納一下吧,謝謝了。 原問題:《我是上門離婚案件,長期在外,打算在外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我想問下,本人結婚后戶口上在了女方家,后又離婚了,戶口也一直在女方現在女方拆遷,不知道能不能有補償
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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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