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勞動糾紛別人欠我工資有四年多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每次我問他要都是推請問我有微信證據能起訴他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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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窘庾x】:《勞動合同法》要求用人單位必須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這樣導致了實踐中出現一部分勞動者在用人單位要求簽訂勞動合同時借故不簽訂勞動合同想獲取雙倍工資的現象,本條的規定,給了用人單位一個終止勞動關系的選擇權。當然,這里用人單位需舉證證明已經書面通知勞動者簽訂合同,而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具有證據意識,在書面通知送達時應當有勞動者的簽收證據或其它可證明已經向勞動者送達書面通知的證據,否則會弄巧成拙。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解讀】:本條規定了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理方式。用人單位支付兩倍工資的同時還負有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義務。由于實踐中有些勞動者出于某些目的,可能會拒絕補訂書面勞動合同,本條同樣的給了用人單位一個終止勞動關系的選擇權,避免僵局的產生,當然,用人單位需支付終止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窘庾x】:本款規定了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起始日期,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不能夠在建立勞動關系同時訂立書面勞動時,法律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用人單位需在一個月的時間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一個月的寬限期是法律賦予用人單位的期限,因此,寬限期用人單位可不支付二倍工資。 原問題:《我在公司工作有四年了至今沒有簽合同,請問一問可以到勞動局投訴或要求賠償嗎?》回復于 2022-12-17 17: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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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別人欠我錢有微信記錄,可以起訴嗎
現在電子支付、轉賬已成一種常態,雖是方便,但是當牽扯到借款還錢的時候就有點拎不清了。可是也正因為這種便利方式的存在,使得很多借了錢出去的人收不回借款,為什么?別人很理直氣壯的不還錢的原因就是“你沒有證據!”那么微信記錄能作為證據使用的條件有別人欠我錢,我有證據,怎么起訴
別人欠你錢,你得有證據,有欠條,然后要達到一定金額以上。如果幾千塊錢都沒有的話,你就沒必要了,還要付律師費。如果數額還比較大一些的話,你就直接去法院申請。 原問題:《別人欠我錢,我該怎么向我們本地法院起訴》你好 跨省的 欠了我一萬五 有合同 有微信聊天證據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借錢給別人、有1年多了 問他要的就說沒有
你好,根據我國民法的規定,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是兩年,所以,你在他答應歸還的日期之后的兩年內一定要向他要,如果你什么都不做,那么兩年期已過,你就是到法院要求他還,法院也不會手里的,就真的沒有辦法。因為沒打借條為了以防萬一,你要保... 原問題有微信轉賬,沒有借條能起訴嗎
你好,可以的,微信轉賬交易記錄里面有當前狀態,如果朋友已經收錢的話是顯示“朋友已收錢”,轉賬時間,收款方等信息,還有微信的轉賬單號,這些都可以作為證據的,如果要起訴的話要是金額不多的話一般先會調解,限期歸還,不給的話你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還有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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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