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的時間定下來后,需要被強制執行人到庭,因為被執行人有事需要推遲要天到庭,可否跟執行法官說明原因,推遲兩天到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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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法院從立案到給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就已經開始執行了。 但是,執行結案的時間就很難有個準確的標準了。這受到被執行人是否好找,以及被執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所以,多長時間能執行結案就沒有準確時間了。 一般申請強制執行的,都是執行難的案子,申請人依靠法院就是自己千方百計去找屬于被執行人的財產,并及時向法院提供。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條 承辦人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向當事人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書》、《申請執行人舉證表》、《限期執行通知書》和《財產申報表》。 第十一條 承辦人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五日內審查執行依據,視情調閱審判卷宗,并召集雙方當事人談話。 第十二條 發現執行依據可能有錯或應裁定不予執行的,及時提交合議庭討論。 第十三條 執行準備工作應在收到案件之日起十日內完成。 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由執行實施組監督履行。被執行人未按和解協議履行的,及時執行。 發現被執行人有轉移、隱匿財產行為的,及時實施強制措施。 第十四條 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執行準備工作的,經執行實施組負責人同意,提前二日報請庭長批準延長。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日。 原問題:《強制執行立案后,多久才會分配法官》回復于 2022-12-17 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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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