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古城的老房子,有院子的,當地政府不允許過戶戶,因有醫囑,我家分得一大部分房產,法院已經判決了每個人應得的份額,還沒有申請執行,但已經進行了超面積翻蓋,問下第一,法院的判決書是不是屬于確權,我們有權利進行對自己份額部分的翻蓋?法院的判決書針對的是老房子,不是翻蓋的新房,這個有沒有其他說法?需不需要重新走法律程序?第二,針對每家所分得的份額部分,假如現繼承人沒了,其子女是直接繼承嗎?還需要再次起訴嗎?第三,法院判決過去了十年,因古城政策沒有執行,我家想賣房的話,是否需要全部人員同意?還是只需要大部分人同意就可以賣房?需要起訴賣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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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