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古城的老房子,有院子的,當地政府不允許過戶戶,因有醫囑,我家分得一大部分房產,法院已經判決了每個人應得的份額,還沒有申請執行,但已經進行了超面積翻蓋,問下第一,法院的判決書是不是屬于確權,我們有權利進行對自己份額部分的翻蓋?法院的判決書針對的是老房子,不是翻蓋的新房,這個有沒有其他說法?需不需要重新走法律程序?第二,針對每家所分得的份額部分,假如現繼承人沒了,其子女是直接繼承嗎?還需要再次起訴嗎?第三,法院判決過去了十年,因古城政策沒有執行,我家想賣房的話,是否需要全部人員同意?還是只需要大部分人同意就可以賣房?需要起訴賣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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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繼承房產,法院二審判決繼承人份額,怎么申請強制執行要求非法占有房租的繼承人騰退。
在不動產遺產繼承份額確定后要求分割而產生的糾紛,在申請強制執行與另行起訴中,對于不動產遺產繼承份額確定后要求分割的,應另行起訴,而不是申請強制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18條規定人民法院受您好,債務人法院拍賣房產后,未去法院起訴的債權人是否可按比例分得?
1. 你可以在沈陽起訴他,在你的戶籍所在地,或是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法院都可以起訴他; 2. 你必須申請法院對該房產進行查封,等你起訴后,拿到有效的法院判決書了,你就可以拿到該房產拍賣的余款了。追問:如果沒有余款?我可以申請財產分配嗎?我??拍新生兒繼承的份額是與其他繼承人的份額一樣多嗎
代位繼承人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參加繼承,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代位繼承人雖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參加繼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繼承自己應繼承的遺產份額,而是代位繼承被代為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正因為如此,代位繼承又稱為間接繼承。所以,代我有法院判定的遺產房屋份額不多,還沒有分割,別的繼承人就拿著死亡老人的房產證對房屋進行了測量辦證,我該怎么辦?
1、“想獨吞遺產.現在應該怎么辦”:去法院起訴,請求分割遺產。2、“如果上法院要花費多少錢?”:按訴請的標的額計算,“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繼承人的份額是如何分配的?如:配偶和子女的份額是多少?
先進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分割之后有遺囑按照遺囑繼承遺產,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的順位繼承,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的份額一般是相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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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