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7月離職,但還買了8月社保,現在要求員工全額承擔社保,她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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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要求公司補繳納社保
補繳社保是用人單位的事情,最終結果是社保機構中該員工參保繳費信息記錄在案。用人單位是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提交給社保機構。絕不可以向員工個人支付現金,這個是違法的,也改變不了拖欠員工社保的結果。 原問題:《公司員工要求以現金方式補繳該員工社保,合你好 員工要求不買社保社保費公司要求公司給他
簽個合同就行了 說明 該員工因特殊原因 拒絕公司給其購買社保 為該員工購買社保的款項 均以工資的形式 發放給該員工~~以后該員工在公司里發生的任何意外 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擔后果 公司不負擔任何責任 讓他簽個名就可以了·用人單位因疫情期間員工出勤不夠15天,要求員工承擔單位應繳納的社保。并聲稱,員工出勤滿21天的,公司足額繳納公司承擔的保險;滿15天不夠21天的,少出勤天數對應的公司社保要讓員工承擔。不夠15天的,公司繳納的社保讓員工全部承擔。合法嗎
勞動法沒有這樣的規定。按《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但此條款只是說,只要單位在30天內為員工辦理了社會保險,就不算違法。而不是說在員工在前30天工作期間單位沒繳員工上班期間一直不愿意交社保
員工不愿意購買社保,用人單位應與員工多溝通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如果超過規定時間不為員工購買社保,用人單位將會承擔行政責任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對于不愿意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企業可以在員工手冊中作為錄用的條件之一,可以規定“不愿意繳納社會保離職員工私自為他人轉走社保關系違法嗎?
涉嫌違法。單位應從入職起為員工繳納社保,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不能中途終止交納轉其它單位重新辦理社保繳納手續。除了不經本人同意,還辦理了離職手續,應承擔法律責任。當然,你應去打印社保交納記錄,收集證據。 原問題:《工廠私自將個人社保轉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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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