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下,員工在入職以來沒有任何業績,現在又遇到疫情,可以解除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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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你說的情形是屬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他不能直接解除,要對你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然達不到工作要求才可以。另外,關于工作業績,這個也要怎么看,如果單位完全是刁難,給你訂個其他人都無法完成的,那肯定也不能作為理由。 原問題:《員工完不成業績單位能接觸勞動合同嗎》回復于 2022-08-23 1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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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幾天班還沒有入職算正式員工嗎,
2008年1月實施新的勞動合同法,簽3年合同實習期自入職開始3個月,并且從入職起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你們這個單位是不符合勞動法的,你可仲裁公司,要求簽訂勞動合同,同時為你補繳這5年的保險 不過這樣你多數是在單位待不下去了,為了避免麻銷售人員業績差,公司辭退,員工要求1.5月的賠償,入職半年內的
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不滿半年的工齡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即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原問題:《員工入職不到半年就被企業無故辭退,企業應該賠付給員工一離職公司沒有刪除入職信息,現在入不了職怎樣辦
展開全部在新工作單位交不進保險,肯定是因為你的保險關系在其他的單位沒有轉出。建議聯系原來單位的人事,讓幫忙看一下是否保險還在單位里。如果不配合,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查詢自己的社保關系目前正在哪家公司,然后再找公司要求配合轉出。——更多問題點擊和新員工簽合同現在疫情不穩定遇到疫情合同內可以設置疫情薪資嗎
如果要避免后續勞動風險,設置疫情薪資需要與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企業為了減少勞動仲裁風險以及承擔賠償金額一般是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對薪酬就進行完善的設計。具體咨詢可以點擊平臺咨詢首頁上我的頭像詳細電話咨詢因疫情導致公司不能營業員工可以解除合同嗎
疫情期間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用人單位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員工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等。 原問題:《疫情期間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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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