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維修義務由承租人承擔合法嗎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租賃合同中維修責任誰承當承租人 的目的是為了使用收益,這就要求租賃物的狀態必須符合使用的目的,同時,在使用租賃物時必然會有正常的消耗,這就有一個對租賃物的維修問題。對租賃物的維修義務應當由出租人承擔,這是出租人在租賃合同中的主要義務。但并不排除在有些租賃合同中承租人負有維修義務。一般有幾種情況:一是有些租賃合同,法律就規定承租人負有維修義務。例如,海商法規定,光船租賃由承租人負責維修、保養。有時為了能夠對租賃物及時、更好地進行維護,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合同雙方可以約定,維修義務由承租人負責。二是根據商業習慣,租賃物的維修義務由承租人負責。例如,在汽車租賃中,一般都是由承租人負責汽車的維修的。三是根據當地民間習俗,如在我國西南地區的房屋租賃中就有大修為主,小修為客的說法和習慣。九問律師網濟南律師點評:關于合同糾紛的應用需要結合生活中的一些案例知識,才能更好的解決自己遇到的合同方面的法律糾紛,同時在實踐應用中注意法律的靈活使用。多學習合同糾紛方面的知識,不僅可以幫到自己還可以幫助身邊的朋友,讓大家不再為遇到合同糾紛而苦惱,促進全民普法,構建和諧社會。如果您感覺這篇文章對您有用,您可以收藏本篇文章,以備不時之需。如果您需要聘請濟南律師 原問題:《租賃合同中承租人要負有維修義務嗎》回復于 2022-08-23 15:00:05
相似問題解答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了,但是剛好疫情爆發,承租人無法搬離行李等物品,但是承租人不居住在這個房子,那疫情期間的房租需要承擔嗎?
租房合同到期后,承租方不搬走怎么辦首先房東和承租方租賃合同成立后,租賃雙方應按約定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合同的租期時間到了之后,除了已經有的合同約定外,出租方拒絕續約的,承租方理應退出并交還租賃房屋。假如承租方在租賃關系終結后未及時退還房屋租賃糾紛合同
1.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合同法》第215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因此,房屋租賃期限不滿半年的,可以是口頭租賃合同或者書面租賃合同;房屋租賃期限在半年(6個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1.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合同法》第215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因此,房屋租賃期限不滿半年的,可以是口頭租賃合同或者書面租賃合同;房屋租賃期限在半年(6個月租賃合同約定條款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213條規定,租賃合同包括以下條款:1、租賃物的名稱租賃物即租賃合同的標的物,它是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是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核心。2、租賃物的數量和質量數量和質量是交付財物的合同中的必備條款,只有在租賃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1.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合同法》第215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因此,房屋租賃期限不滿半年的,可以是口頭租賃合同或者書面租賃合同;房屋租賃期限在半年(6個月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