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騰房,但是房子是危房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敢去般東西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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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第三次補充答案 追訴期就是 如果申請了強制執行,法院兩年內沒有去執行,是因為非正當原因沒有執行,而又沒有判定中止執行的話,2年過后,你就喪失了勝訴權,就是這個案子很難解決了,基本上是執行不了了。但是如果法院因為掌握不到對方可執行財產的,一般都會判中止執行的,所以放心吧,去想辦法掌握對方的財產情況的證據。普通民事訴訟6個月結案,簡易程序的3個月。原則一般程序六個月,特殊情況報院長批準可延長,所以6個月事有限時間。執行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0.1%交納。 是按照這個原則來計算強制執行費用的~以上是我的補充回答。謝謝!判決書下來了,如果對方確實沒有財產執行的話,法院會判中止執行。等可以執行時再執行。一般這個的追溯期限是2年。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申請強制執行要向法院交納一定的費用。根據我以往的經驗,法院有很多案子很難執行的,如果對方是在沒有東西保全或者財產執行,這個是根本沒有辦法執行的。你的當務之急是抓緊調查,掌握對方的財產,比如知道對方在什么地方偷偷有房子,或者其他隱匿的財產,你掌握以后向法院提供,這個就比較好執行了,經驗之談。 原問題:《法院判決書下來了,也申請強制執行騰房了,現在對方暫時沒住這里,衣物物品還在,對方是故意這樣做,然后》回復于 2022-12-17 10: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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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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