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主不讓新生兒上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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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只能和戶主協商解決此事,別無他法,沒有戶口本,不能申報新生兒的戶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七條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原問題:《由于戶主不給用戶口本不能給孩子上戶口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03 03: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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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鎮農村地區原戶主己經逝世的家人怎么更改戶囗本上戶主
您好,如果戶口已經注銷,在注銷戶口時,戶主應該已經調整為同一個戶口簿上的其他人員。如果戶口沒有注銷,請及時攜帶村委會證明、戶主死亡證明、戶口本、身份證等證件至戶籍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手續,在注銷戶口的同時變更戶主。我國對戶主的資格審查中,要北京新生兒上戶口
一、北京市新生兒申報戶口辦理條件 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愿的原則申報戶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父(母)親戶口遷入本市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不能在本市申報出生。 二、北京戶主不愿分戶問題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公安機關,以福建省為例,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分戶申請。根據《福建省公安機關戶口管理規范》:第十一條 公民申報家庭分戶了兒子的戶口本上兒子是戶主后面幾頁還會有父母的名字嗎?
關鍵不是看戶口本,房產權與戶口本無關。兒子名下商品房,要看房產證上面有沒有父母的名字,房產權歸房產證上登記的“房產共有人”共同所有。如果沒有共有人,那么就只屬于兒子所有。房子買賣與戶口有沒有父母無關。你們的戶口本有幾個人,更加與買方無關。如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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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