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依法使用普通程序是否可以不下達傳票只發短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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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在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電話、短信、傳真、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傳喚雙方當事人,以這種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的,需要經過當事人的確認。法院傳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簽發的,要求被傳喚人按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出庭參加訴訟活動或其他訴訟行為的書面文書。法院審理案件分為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兩種,一般情況下法院傳票送達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委托送達、公告送達等方式,但是在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電話、短信、傳真、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傳喚雙方當事人,以這種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的,需要經過當事人的確認。《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在實際送達過程中,法院有時會打電話通知當事人領取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當事人可以選擇本人去領或者要求法院郵寄。 原問題:《法院會打電話通知你被起訴了嗎?》回復于 2022-12-02 03: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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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簡易程序是短信通知還是給傳票
這個時間上面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但肯定是在審限內,一審的普通程序,即合議庭程序審限是6個月,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司法實踐上面,如果適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是在你接到傳票后的一個月左右。如果是簡易程序可能馬上就開庭了。 原問題:《簡易程序法院必你好簡易程序變為普通程序什么意思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情復雜,需要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序,由合議庭進行審理,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審理期限從立鎮政府下達違建拆除通知,不拆還在建
根據《城市鄉村建設規劃管理條例》(三)當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違章建筑的,由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強制拆除。第十七條 當事人及其他人妨礙、阻撓執法人員查處違章搭建、違章建筑,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由公安機關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第七項處理;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法院需要給理由嗎
要求法院延長舉證期限,因為法院將簡易程序變為普通程序后,有書面通知當事人的義務,不履行這個義務,就應該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二十六條 原問題:《簡易程序轉普通程序法庭是否要給通知》法院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可以重復下達嗎?
z按照規定必須申請才可以,因為案件的審理和執行是兩個不同的行為,處在不同的程序中,審判的合議庭是無權下達這個通知的,你需要憑借判決書到執行庭或者執行局去申請執行。 原問題:《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是否應和判決書一起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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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