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問下50年產權商住綜合用地的住宅性質的房子怎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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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綜合用地可以分兩種情形,一種是多種用途不動產很難分割、只有一個使用者;另一種是各用途不動產之間可以分割,往往最終使用者為不同的單位、個人,例如底下兩層為商業、上面為居民住宅樓等。 對于第一種情況,可以統一按照綜合用地最高出讓年限50年辦理出讓手續;對于第二種情況,由于不同用途界限清楚,可分別屬于不同的使用者,為保證各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一般應當按照綜合用地所包含的具體土地用途分別確定出讓年期。例如商業、居住綜合用地,應當明確其中商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各自分攤的土地面積,并明確商業用地部分出讓年期為40年、居住用地部分為70年。如統一按50年計,就會出現商業部分實際出讓年限超過40年,而居民購買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又明顯小于70年。 原問題:《綜合用地住房50年我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08-28 16: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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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產權是40年商業產權,用地性質是商務金融用地的房子,售樓處當時按住宅來賣,違法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請問綜合用地和城鎮用地的區別
綜合用地總結弊端主要有以下幾點: 1、使用年限 商業配套40年,辦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縮水嚴重; 產權時間我理解應該是土地使用權時間,不是房屋產權時間。因為房屋購買后,房屋產權就屬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屬于國有農村拆遷后分配的房子是什么產權性質的房子?
農村宅基地拆遷屬于集體土地征地拆遷,獲得的房子要看征地拆遷后有沒有改變村民戶口性質決定安置房可能存在不同的產權性質。1、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重新規劃建設規模擴大,安居房建設,因國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設公路、鐵路、水利工程及機場國防你好,我想問一下,商住房的拆遷補償標準跟純住宅的區別
民房商用店鋪的補償肯定存在區別,按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的補償安置方式上看不大,都是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這兩種方式,但在拆遷評估的評估方法上存在差異。住宅房屋一般采用市場比較法進行估價,商用店鋪由于缺乏同一區域位置出售的可比照案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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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