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精神病了,醫院違規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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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我國至今還沒有出臺一部專門針對精神病人收治、監管的法律,對精神病人的診斷認定、監管、強制治療等問題缺乏明確規定。精神病院收治病人時沒有一個判定的標準,也毫無程序可言,有的先進行初診,如果判斷有精神病癥狀,進行收治;有的不進行初診,只要親屬或政府部門委托醫院收治,就被強制收治觀察。當前精神病人收治制度的缺失和收治標準的不明確,引發了一系列問題,導致正常人被誤當成精神病人被強制治療事件頻頻發生。如果一個精神病人并沒有危害社會,也沒有嚴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是不必強制收治的。司法鑒定的主導權掌握在司法機構手中,這樣就會出現錯案。司法精神鑒定應由專業的精神醫生來判斷。政府要承擔監管責任。任何一個人得了精神病都應得到公平的對待。 原問題:《精神病人強制收治誰決定》回復于 2022-11-02 2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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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