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違反了普通服務合同中的保密條款,合同中有約定如果違反需要賠償對方所有損失,那到底應該賠償多少呢?這個損失怎么衡量?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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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從該頁的內容推斷,這份應該是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的保密協議。如果這個前提成立的話,那么,你的提問首先涉及到,用人單位能不能與勞動者約定如果勞動者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需承擔違約金的問題。顯然是不能的,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只能在兩種情況下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1.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2.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因此,該協議第四十四條約定乙方(勞動者)違反保密義務需向甲方(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是無效的。然而,該協議第四十五條約定若乙方(勞動者)離職后違反競業禁止的義務需向甲方(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合法有效的。但你的提問又涉及到另一個問題,即約定的競業限制違約金是否過高應如何認定,亦即按照甲方(用人單位)”最近三年年度平均銷售額的十倍“支付違約金的標準是否過高。因為法律、法規并未就該問題作出進一步的規定,故司法實踐中觀點不一,裁判結果也不相同。有的參照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標準來判斷,有的參照用人單位遭受的實際損失來判斷,也有的就直接按照約定的標準確定違約金的數額。因此,乙方(勞動者)在簽署該協議時,應當慎重! 原問題:《保密協議中違約責任中“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最近三年年度平均銷售額的十倍違約金”合理嗎?》回復于 2022-12-02 01:2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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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