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與對方商量,對方不回應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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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離婚但是對方不同意怎么辦”:那就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了。 2、做弟弟的我也看不下去,經常和他吵架:你還是不要經常去和他吵吧,吵也不管用,是你姐在和他過日子,你把他吵煩了你姐日子更不好過。如果你姐不想再和他一起了,就到法院起訴離婚吧。 3、“怎么樣才能把這個婚強制離了,哪怕起訴或者怎樣他不到場,這個要花多少的時間,然后費用大概是多少”: (1)到他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2)他在家卻不到場:法院會有辦法的。 (3)訴訟解決的時間:他不同意離婚、也沒有重大過錯的,一般會適用普通程序,6個月內結案,但這樣第一次起訴一般不會判離,你姐可以在判決6個月后再次起訴,一般第二次起訴的會判離。 (4)費用:50——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收費。 4、“不知道怎么收集證據,沒有發生家暴,那男的現在也有工作,但具體做什么又含含糊糊,不想弄的太麻煩,就算是單方面要離婚吧,這婚到底要怎么才離的成”: (1)沒有家庭暴力、也沒有他賭博屢教不改或有外遇等重大過錯的:第一次起訴很難判離,準備第二次起訴吧。 (2)證據可以是他自己的承認、親友的證明、鄰居的證言等到,可以是書面的、錄音錄像、證明證言等。 原問題:《離婚但是對方不同意怎么辦,真心想知道解決方法》回復于 2022-12-02 01: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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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 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
可以向法院起訴。 離婚協議不屬于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對方聯系不上起訴離婚
首先要想辦法找到他現在的地址,然后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關鍵是要提供對方的具體住址,方便法院送達傳票,如果確實無法知道對方的地址,那么只能由法院進行公告送達,在公告送達期滿后對方仍然沒有出現的,法院可以依法進行缺席判決。 不過我也想不通,好離婚協議對方不履行
首先,離婚協議是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的。強制執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為,法律對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有著嚴格的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僅限于以下幾類: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離婚起訴對方不接傳單
對方不接傳票,可以公告送達。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用本節規定的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在法院規定的開庭時間內,被告不出庭,不應訴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審你好,離婚了對方不履行協議,
去法院起訴對方要求履行協議約定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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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