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征地公告出來三次了,我們對社會保障安置不滿意,應怎么辦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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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2005年湖北省發布《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征地管理切實保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的通知》中規定了基本的補償標準: 一、依法確定征地補償標準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綜合考慮全省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區位條件和土地價值,決定將全省劃分為六類地區(見附件),分類制定全省統一的最低年產值標準和安置補助費最低標準,各類非農業建設項目征地補償不得低于相應的征地補償標準。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8至10倍。一、二、三、四、五、六類地區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最低標準分別為每畝1800元、1200元、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一、二、三、四、五、六類地區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最低標準分別為18000元、10000元、8500元、7600元、6800元、6000元。 征收其它無收益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征收其它有收益的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最低標準,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國家和省確定的公路、鐵路交通建設項目;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建設項目等重點線性工程的建設用地,其征地補償最低標準采用該線性工程所經過的各市、州、縣(市、區)最低補償標準的平均值。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的補償標準和移民安置辦法,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和上述規定,組織國土、統計、財政、農業等部門,綜合考慮地類、產值、城鄉差異、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系、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依法、科學地擬訂本地區的區域性征地補償標準。各市、州對本轄區內各縣(市、區)擬定的征地補償標準要做好平衡和銜接工作,經平衡之后擬定的征地補償標準,必須按規定組織聽證,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后,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布執行,并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各市、州區域性征地補償標準的制定工作,必須在2005年3月31日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暫緩下達2005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停止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報批。 經依法審批使用國有農用地進行非農業項目建設的補償標準按照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標準執行。 依法合理確定具體建設項目征地補償標準。對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積在0.8畝以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補償費取法律法規規定的8-10倍;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積在0.8畝以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補償費必須取法律法規規定的10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不得低于16倍。依照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導致無地的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應當提高補償倍數、增加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益中劃出一定比例給予補貼。經依法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征地補償費按當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標準執行。 上述新的征地補償標準,自2005年4月1日起實行。在此之前批準的征地項目,按經批準的原征地補償標準執行。各級政府不得以會議紀要、政府文件等形式出臺違反上述規定的具體建設項目征地補償標準。 2009年,湖北省又針對土地補償問題發布了《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其中規定: 二、認真做好新征地補償標準實施工作 新征地補償標準是征收農民集體土地的綜合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構成,不包含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新征地補償標準公布后,各地要按照同地同價、協調平衡、公開透明的原則實施征地補償。各地應當根據地類、質量、區位、社會保障水平等實際情況,向省國土資源廳提供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的倍數、青苗和地上附作物的補償標準以及補償標準的修正系數的基礎數據,由省國土資源廳匯總后制定相關具體標準,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土地補償費倍數和安置補助費倍數,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考慮當地經濟發展和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合理確定,原則上安置補助費倍數高于土地補償費倍數。 青苗補償標準一般為統一年產值的1倍,大棚蔬菜可適當提高標準。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范圍應以征地調查確認結果為依據,依法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青苗和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征收菜地、園地、林地、未利用地等其他土地,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征地補償標準修正系數,菜地、果園、茶園、精養魚池等(搶栽、搶種、搶挖的除外)一般要高于1.0,林地一般為0.7,未利用地一般為0.3。 國有農用地補償參照此次公布的標準執行;涉及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應對國有土地使用權人予以合理經濟補償,具體辦法由各地制定。 至于你們那里的具體補償標準,建議你到當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去具體咨詢一下,他們對當地最新的政策掌握要更全面一些。 原問題:《國家給農民土地每畝地的補貼是多少啊?湖北省的》回復于 2022-12-01 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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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具體規定。屬于有收益的非的土地補償費,可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6倍計算,征用無收益的安置政策不滿意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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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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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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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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