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車禍意外身亡,遺產分割問題
財產繼承浙江 金華2025-12-06 14:46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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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丈夫去世后,丈夫的財產變成了遺產,可以發生繼承。由于丈夫沒有遺囑,根據《繼承法》的規定,丈夫的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原問題:《丈夫出車禍去世,妻子能分財產嗎?能分多少》回復于 2022-09-01 14:5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