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房子歸女方,男方繼續還貸。現男方存在債務,房子會被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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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的規定,夫妻一方借款只要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未直接借款一方就要對該債務承擔還款責任。離婚雙方對夫妻共同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離婚后,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具有如下特征:1、所負債務必須是夫妻共同債務,這是責任承擔的基礎。只有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設定的債務或夫妻雙方從所負債務中分享利益的債務,才是共同債務。2、債權人可以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張權利,夫妻任何一方都有義務履行同一給付利益。3、夫妻任何一方完全清償后,可以使另一方所負擔的債務歸于消滅。 原問題:《如果協議離婚了,房子歸女方,房產還有丈夫的名字,那么他所欠的債務會用房產來償還嗎》回復于 2022-11-02 03: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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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