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咨詢一下,假如我在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上寫原單位工作年限算連續工齡,被裁員這句話有效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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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我雖然學的是法律,也過了司法考試,但在企業中專門搞人力資源,就樓主所說,我提示以下幾點參考: 1、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勞動者提出辭職,也就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只需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但能否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則需要區別對待: 1、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企業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2、如果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是因為企業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情況,那么企業需要按照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額度,按照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的規定執行。 所以,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或者個人發展需要等提出辭職,只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勞動者在履行提前通知義務(書面形式)時,一定要保留用人單位簽收的證據,以證明確在30日前曾向用人單位提交過書面辭職的通知。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簽收,最好可以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已經書面通知了用人單位(如快遞詳情單等)。否則,發生糾紛時,用人單位反過來說職工未履行提前通知義務擅自離職,那就被動了。 2、關于勞動合同問題:勞動合同應當在建立勞動關系的一個月內訂立;第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第三,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四,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第五,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如果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在個人手中是沒有什么憑證的,通常反映到職工手中的是醫療本或或養老本及相應的卡,如果你想看是否真的給你投了,可以打出工資條來看看 原問題:《辭職疑問,請解答,謝謝!》回復于 2022-12-01 18: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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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原單位工作履歷沒有了,但原單位為我開了在原單位的證明,請問這個證明可以做工齡證明嗎?
公積金封存,你新單位社保也交了,說明原單位已經給了辦了離職手續,只是你不知道,你只有找原單位好好說說了.還知道你是哪里?我們這邊只要新單位直接操作就可轉進來,不需要原單位證明了 原問題:《從原單位離職,但由于種種原因原單位未開具離職證明。現續工齡需要哪些材料 由于時間太長,原單位的工作合同找不到了,且原單位已換名。現在已有養老保險和原單位的工資單,能不能在新單位續工齡
展開全部要求單位為你進行工齡確認,只要你個人檔案中調動工作的四聯單還有,保險機構在為你辦理退休手續時就能確認上。如果你個人檔案中調動工作的材料不全,那只有到你當年調出的單位和調入的單位進行原始資料的查找,如果還是找不到或者是原單位已經不存在2009年之前在社區連續工作15年是否算工齡
一、工齡的概念 工齡是國家工作人員及企事業單位人員從事以工資收入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來源的法定社會 職業的工作時間。 一般工齡(勞動年限) 在1953年國家勞動部公布試行的《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中對一般請問簽勞動合同,怎么把以前的工齡轉入新公司,就是原工齡與新工齡合并,不是社保工齡,是工作工齡,以后仲裁時能有效的,
如果與上一次簽合同的公司,簽訂了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者單位要求勞動者從原單位離職后,再和新單位簽勞動合同。 那需要先對原單位的工齡進行補償,如果沒有協商補償,進入新單位后,原單位的工齡是不累加的。 新單位與原單位有無關聯關系 不給補償,直鄉鎮幾大員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近期網傳“社保局通知:對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對象,凡男性在1946.7月-1968.12月。女性1951.7月-1973.12月。出生時間段的村民可一次性補繳交社保,截止時間為10月底。” 此通知不是社保局發布,其內容與現行社保躉繳政策不符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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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