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司在試用期期間不給員工交社保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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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好!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雙方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限,關于試用期的期限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試用期限被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以應當繳納社會保險。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確定。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試用期繳納社保相關規定以及試用期不給繳納社保的處理辦法,建議您通過kaixinbao/zhishi/renshi/C05G20131015029.shtml進行詳細了解。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謝謝! 原問題:《試用期公司不予繳納社會保險合法嗎?》回復于 2022-09-03 10: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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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單位不給員工交社保,讓員工自己交社保合法嗎?
企業不交社保違法;員工的社保應該是公司提前統籌交納,跟員工個人原因扯不上關系;該企業的做法純屬自欺欺人、掩耳盜鈴,員工可以打電話向當地勞動監察舉報企業違法。 原問題:《企業給員工簽合同上,讓員工自己寫上因個人原因不交社保,請問合法嗎?》公司不為員工交社保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試用期在疫情期間合法嗎
公司不能隨意辭退試用期的員工,除非滿足相關情形并且需要向勞動者說明情況后才能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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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