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意外去世,賠了180萬,有老婆和2個孩子。父母60多歲了。父母還有一個兒子。該給多少養老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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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上面的忽略了一點,法律上對賠償金是不是遺產尚無明確規定,不能按照遺產簡單的分配 這二十七萬元不知道具體包含了什么? 如果包含了被撫養人的撫養費那么直接就按照撫養費的標準給被撫養人好了。 被撫養人包括(父母 子女) 賠償金中的喪葬費、醫藥費、護理費等如果是用家庭財產支付的,則這部分成為共同財產,其中一半歸妻子,剩下一半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妻子 女兒 父母) 在之后的剩下的錢應該視與死者生活關系的密切程度進行分配,一半來說妻女可得到絕大部分。 這錢不關弟弟的事 老人的做法是無理的,撫養費和孫女應得遺產應該歸監護人保管。 用下面這個司法解釋絕對能勝訴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空難死亡賠償金能否作為遺產處理的復函 【法規文號】(2004)民一他字第26號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粵高法民一請字(2004)1號《關于死亡賠償金能否作為遺產處理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空難死亡賠償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對死者近親屬所支付的賠償。獲得空難死亡賠償金的權利人是死者近親屬,而非死者。故空難死亡賠償金不宜認定為遺產。 以上意見,供參考。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如何處理石曉麗等5人請求賠償一案的批復 【法規文號】法賠復〔1996〕2號 【頒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 【頒布日期】1996-10-28 【實施日期】1996-10-28 【全文】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 你院《關于如何處理石曉麗等5人請求賠償案件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石曉麗等5位賠償請求人都享有申請國家賠償的權利,各自都應獲得一部分賠償金。賠償金不應按份額平均分割,考慮到受害人崔洪福及其妻已與父母分家,子女尚小等因素,在作出賠償決定時,應適當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并應就賠償請求人各自獲得的賠償金額直接作出決定。? 同意你院請示中的其他意見。 原問題:《夫妻一方死亡,孩子的撫養費問題》回復于 2022-12-16 23: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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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