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后女方把錢拿走金銀首飾拿走還有我個人物品全部拿走問一句花掉了沒錢我能要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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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女方拿走男方所有錢,然后法院只判離婚,錢法院說要男方自己問怎么辦
應由男女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被人毆打東西被人拿走
被毆打應該報警處理合伙開公司,朋友把我應得的收益,拿走了,
可以提起訴訟,不過建議先固定好相應證據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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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