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同住人和有居住權的人,可以不經過沒有同住人和居住人的同意,而出售公房嗎?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 公有租賃房屋拆遷過程中的同住人,是指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本市常駐戶口,已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 ∮袡鄬坎疬w補償款主張權利的,一般是指被拆公房的承租人和本解答規定的同住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1.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至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因婚姻而在被拆遷公房內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滿一年,也是為同住人。但其在該處取得拆遷補償款后,一般無權利再主張本市其他公房拆遷補償款的份額; 2. 一般情況下,在本市無常住戶口,至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房內居住滿5年,也是為同住人,可分得拆遷補償款; 3. 在被拆遷公有居住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難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處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4. 房屋拆遷時,因在服兵役,讀大學,服刑等原因,戶籍被遷出被拆遷公房,且在本市他處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原問題:《公有租賃房屋拆遷過程中,哪些人可以當作同住人?》回復于 2022-09-05 21:18:45
相似問題解答
北京公房拆遷有同住人認定嗎
展開全部 公有租賃房屋拆遷過程中的同住人,是指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本市常駐戶口,已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 ∮袡鄬坎疬w補償款主張權利的,一般是指被拆公房的承租人和本解答規如果不是公房同住人,就不能成為承租人是嗎?
大致有下列兩種情形的人員雖然沒有戶口但也一般認為可以具備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的資格: 一:在本市無常住戶口,但因與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結婚而在該公房內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 二:因服兵役、就學、服刑等原因,戶口遷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問一下公房被拆遷居住人是借用公房有10多年借用人有居住權嗎
不是。公房肯定是有產權人的,如果只是戶口在其中,是沒有居住權的,居住權依附于產權。居住權作為一種獨立的用益權制度,屬于物權,是一種他物權。由于居住權人可以對房屋直接行使其權利,但房屋所有人并無為之有積極作為的義務,故居住權屬于物權。同時,又有關承租公房居住權益問題咨詢
我說一下自己的見解。第一個問題,戶主有無權利趕走小兒子妻女,我覺得無權的,根據你所陳述的事實我可以知道。所租房屋房租一直由小兒子來支付的,可以說小兒子對此房屋在租賃期間享有所有權的,戶主(母親)并非承租人,她也沒有所有權,所以她無權趕走小兒有關動遷中“同住人”的認定定,,,,,
公有租賃房屋拆遷過程中的同住人,是指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本市常駐戶口,已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 有權對公房拆遷補償款主張權利的,一般是指被拆公房的承租人和本解答規定的同住人。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