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上明確寫了不能轉租不能私自加床,但是在后續租住的過程中我發現租客私加3張,客廳也放了床,便與租客溝通不繼續出租了,租客同意并提出需要1個月的時間搬離。1個月后租客說暫時沒找到房子又拖了半個月。雙方在約定日期交房。檢查好房屋后溝通退錢事項,剩余39天房費3000元,電費欠1000,所以退租客2000元,押金2250元因租客違約不退。可是租客非要求押金也要退他1千,否則繼續搬來居住。我報警了可是無果警察要求雙方協商互不同意。因為租客還留有鑰匙于是我把鎖換了。晚上租客想繼續搬進房子住又重新找人私自換鎖。現在我沒有家中鑰匙,我該怎么處理,可以報警嗎?警察會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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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