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侵權案件發生在疫情期間訴訟時效怎樣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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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訴訟要受訴訟時效的限制,起訴的時間超過一定的期間,在法院打官司就不會勝訴。《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 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⑵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⑶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⑷寄存財務被丟失或者損毀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 一般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但是規定的時效期間,起算點又是如何計算的呢 法律規定主要有以下幾種計算方法: 1、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2、沒有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的,則從該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3、附條件的債權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時開始計算。 4、附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到達時開始計算。 5、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請求權,應當自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 6、 因侵權行為而發生的賠償請求權,從受害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或損害發生時起計算,損害事實發生時,受害人知道的從損害時起算;損害事實發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從知道時起算;在人身損害賠償中,侵害當時即發現受傷的,從侵害當日起算;侵害當時未曾發現的,事后經檢查確診并證明是由該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原問題:《試述我國民事訴訟法對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是怎么規定的?》回復于 2022-09-06 13: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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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