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同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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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簽訂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十大事項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后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特此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 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準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后來敗訴 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 加盟。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 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 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 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并準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于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采取年繳方式,某 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后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 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后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 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注一點,當加盟店收店 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 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于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于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于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 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于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 休。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 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 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沒有抗議的權利。 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 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后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 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后一定時間內,不得從 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并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 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 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后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后生計。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 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后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 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第七、關于違約罰則。由于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 只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后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第八、關于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 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 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么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礙于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 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 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 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 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第十、這是最后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后,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后,總部留二份合約,并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后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后的紛爭產生。擴展內容(1) 法定開示事項 基于《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要求應當作為開示事(本文來源:中國縣市經濟交流網xian4)項的事前說明與特許經營合同內容,實際上是否相符。(2) 商圈調查、銷售預測 總部應當進行店鋪定點調查、商圈調查,并提示包括銷售預測、盈利預測內容在內的選址調查報告和經營計劃書。加盟志愿者應當確認的是,總部進行的有關該店鋪銷售預測,是單純作為參考呢,還是在合同中約定保證該銷售額(保證加盟店的最低收益)?如果總部基于客觀且合理的資料進行了銷售預測,并且合同書中總部沒有保證最低銷售額約定,那么,即使當該店鋪的銷售額達不到預測銷售水平,也不能追究總部的法律責任。(3) 各種應付費用 特許加盟涉及各種名目的費用。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加盟志愿者應檢查各種名目費用的報償對象究竟為何。例如,加盟金通常不返還,但保證金主要是擔保加盟店對總部的債務的,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時,如果加盟店沒有債務,則應當返還。因此,應當檢查確認支付的款項,哪些要返還,何時返還。(4) 違反合同時的損害賠償與中途解除合同時的違約金 無論加盟店還是總部有違反合同行為時,對方均可提出損害賠償請求。通常,特許經營合同規定有定額賠償制,比如,加盟店違反合同時,應支付30個月的使用費作為賠償金。這種約定如無特別例外,法院不會裁定為無效。因此,簽訂特許經營合同時,應當檢查確認損害賠償額及違約金數額。(5) 競業禁止義務 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大都有合同履行期間加盟店不得從事同種經營,并且合同終止后一定期間(一年至幾年不等)加盟店也不得從事同種經營等以保護經營專業技術、從前的商圈為目的的競業禁止規定。這樣,即使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想要轉換到其它特許連鎖系統,如果是同種行業,將受合同約定的限制不能進行經營。因此,在加盟新特許連鎖系統時應充分重視此項規定。(6) 區域特許(territory區域限定) 鄰近既存加盟店,總部又開設新的直營店或允許開設其它加盟店,這將影響既存加盟店的經營業績。這種場合,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如規定有一定的排他的區域限制,既存店可以對總部以違反合同約定為由追究總部的法律責任。如果只是加盟活動推動人員口頭承諾而合同實際上沒有相關約定,在訴訟中,加盟店以區域特許侵害為由向總部提出損害賠償是困難的 原問題:《開加盟店簽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回復于 2022-05-19 11: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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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盟合同問題
首先,要對盟主進行特許經營資質審查其次,對盟主的企業品牌知名度進行準確評估第三,考察盟主的發展歷史和發展階段第四,考察盟主的直營店、加盟店是否正常運行第五,盟主是否具備完善的企業經營管理組織結構體系第六,盟主是否提供開業全面支持 第七,盟主加盟商業合同問題
你好:一、你在未經上海方面同意和授權的情況下,私自收朋友5000元“所謂加盟費”的行為,是違反你和上海方面加盟合同的約定的。二、你朋友不論什么理由,在未經上海總店授權情況下,擅自使用上海品牌,其行為構成侵權且侵權行為持續中。起訴維權沒有問題加盟意向合同到期退加盟意向定金
這可不一定,那就要看你們合同上面是怎么寫的,一般情況下,加盟費是不會退的,如果在合同上有特別說明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所以,加盟任何項目,都要考察清楚,簽訂合同時各項費用和條款更要注明,免得以后說不清。 原問題:《加盟費是不是會在合同到期的解除加盟合同退費
拿不回來1.首先 特許經營是特許者將自己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或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者支付相應費用的經營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許經營合同糾餐飲加盟連鎖合同
連鎖店加盟的話一般對方會提供格式條款供您簽訂的。合同先寫明加盟雙方的基本信息,即姓名(名稱)、聯系方式、地址等,然后下面跟著寫加盟內容,包括加盟費用、加盟期限、門店地址、加盟條件、保密義務等,并約定違約責任,最后雙方簽名確認即可。中國特許經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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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