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有地區限制嗎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如果在異地工作的時候發生意外受傷了,屬于工作原因的話就可以認定為工傷。關于工傷鑒定可以異地做嗎,法律沒有強制的限制,但是異地的工傷鑒定和本地的肯定會有一定差異,一般情況下還是不建議在不相干的異地進行工傷鑒定的。一、工傷鑒定可以異地做嗎應當在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人社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規定,工傷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沒用的在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參保地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用人單位沒有參保的,應當按勞動合同履行地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有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初次鑒定,其它鑒定機構鑒定結論不具有法律效力。《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人社部發〔2016〕29號 七、用人單位注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原則上應在注冊地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未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可由用人單位在生產經營地為其參加工傷保險。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應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建筑施工企業按項目參保的,應在施工項目所在地參加工傷保險。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后,在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照參保地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應當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照生產經營地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二、工傷鑒定內容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狹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勞動能力鑒定也稱勞動鑒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鑒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 原問題:《異地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嗎?》回復于 2022-11-01 14:13:44
相似問題解答
疫情期間工傷認定有時間限制嗎
有時間限制,根據我國新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我想問一下上海工傷鑒定有時間嗎限制嗎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最長不超過90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受理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其中傷情復雜,涉及醫學專業較多的,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自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把鑒定結論送達工傷職工和所在單位,抄傷殘鑒定有規定的時間限制嗎
可以先申請工傷認定,這個有時間限制。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工傷認證不全對工傷簽定有應響嗎?
工傷認定和本人傷情不一致,萬一核實出來,會有影響的,建議要求工傷認定部門進行更正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工傷認定一年后二次手做勞動鑒定有有影響嗎有時間限制嗎?
工傷傷殘鑒定是需要員工達到一定醫療期之后,向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由委員會安排鑒定時間和鑒定地點,一般需要二次手術者需要在二次手術之后進行鑒定。 申報勞動能力鑒定所需的常規材料及要求 (1)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表上貼上本人的近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