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在工作群發明天中秋節不休息10、11、12要加班不加班算曠工嘛加班的話中秋節當天一定是三倍工資嗎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2020中秋國慶同一天,放假時間為10月1日—8日共8天。法定節假日是10月1日—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于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10月5日至8日為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于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2020中秋國慶節放假時間為∶10月1日—8日,放假8天。其中10月1日-4日為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用人單位應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工資報酬。員工本人要求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可以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但補休時間不少于加班時間的三倍,也就是加班1天可補休3天。10月5日-8日為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這些時間內工作的,用人單位首先應該安排員工補休,補休時間不少于加班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要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公式如下:1、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2、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注意:不管是300%還是200%的加班工資,都是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月工資之后,需要另外支付的。如果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不得以調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資,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單位在何種情形下可不支付員工加班工資,僅在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可以選擇安排調休,不支付加班費。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原問題:《2020年十一和中秋加班怎么算?》回復于 2022-12-16 16:29:53
相似問題解答
中秋節工地要求加班 犯法嗎?
給加班費就可以了老板克扣工資 加班費不按加班算
勞動者加班老板不給加班費是不合法的,對于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加班期間的加班費。如何申請勞動仲裁: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公司中秋節安排加班。沒有工資,能不能拒絕加班
中秋節是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克扣工資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由于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并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今年中秋節規定放假三天天,單位放假二天不給加班費算違法嗎?
先確定一點,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中秋節確實只有1天。之所以造成休息3天的錯覺,是因為還有2天是原來的雙休日,連上去才是3天。如果原來就不是雙休日的單位,是不存在這樣的問題的。即中秋當天放假1天,另外什么時候該哪天休息就休息,這樣就是合法的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