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合作合同糾紛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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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個人合伙 第三十條 個人合伙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伙經營、共同勞動。 第三十一條 合伙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余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伙、合伙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十二條 合伙人投入的財產,由合伙人統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第三十三條 個人合伙可以起字號,依法經核準登記,在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 第三十四條 個人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合伙人有執行和監督的權利。 合伙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伙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合伙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原問題:《合伙合作糾紛》回復于 2022-10-31 20: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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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合伙人合同糾紛
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就合同糾紛而言,乙方合伙人不是合同當事人,不能以合同爭議為由起訴甲方。 至于是否可以追加乙方為第三人,要看乙方合伙人起訴的理由和實際情況。 但是,不管怎樣,起訴是當事人的權利,乙方合伙人可以在起訴甲方時列乙方為第三高級合伙人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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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貸款給公司使用是可以的,法院一般會認定有效,如果出借人是善意第三人,公司要承擔還款義務。當然如果沒有經過股東會決議同意,你可以通過內部的股東會方式追究他的責任,并讓他交出公章。如果是貸款給個人使用,需要看資金流向和具體情節,認定為個人合作開工廠和合伙人財務糾紛
如果是公司財務能力問題,可以請會計事物所核算公司帳目,第一、確保公正,第二、確保準確,第三、可以做為中間人協調矛盾(反映真實數據狀況)解除相互之間的糾紛。 如果是公司合伙人之間的財務矛盾,那除了他們之間能冷靜思考問題,以和解的形式處合同糾紛,合伙人要退,我不同意
這個跟學什么沒關系,這個事情處理起來有3個問題 第一,你說的盈利是怎么算的,算不算你們4W回本,已經回了,給他2W,算是購買他的股份,利潤給他一半,屬于利潤分紅了,要看你們當時怎么約定的,分也說的過去。如果只是開始盈利,還沒有回本,那么他退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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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