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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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丙的遺產由其配偶和親生子女繼承。法律依據;根據我國《繼承法》,遺產的法定第一繼承人只能是自己的配偶、自己的子女、自己的父母。與乙無關。 二,鐘某的遺產由乙的子女與丙的子女代位繼承(代表其父繼承),兩戶各一半。不能按子女的人數計算,只能按其父的繼承額度分割。因為他們都只有一個父親,每個父親只能分得一份,其子女也就只能代位繼承其父的一份。 三,乙妻在鐘某生前盡了贍養義務,依法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即適當多分一點鐘某的遺產)。 四,本案無論鐘某先死還是后死,都不影響財產的繼承性質和方式,因為他的遺產始終是要分給他的兩個兒子的,而且是由兩個兒子平分的,兒子不在了,就由其孫子(孫女)代位繼承。 原問題:《遺產的分配與繼承》回復于 2022-10-31 17:1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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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