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品丟失,賠償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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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物業公司是為小區物業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業主物品丟失物業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責任,要看物業公司在履行物業管理合同中,有無違反法定職責的行為,有無違反合同義務的行為,有無過錯。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太陽能熱水器通常是安裝在樓房頂部,屬于公共部分,對于房屋頂部的養護和管理,是物業公司的法定職責。 第三十六條規定: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由上述規定可知,你所說的物業公司并沒有對房屋公共部分進行必要的和適當的管理,否則物品不會丟失。對業主發生的該財產損失,物業公司有義務承擔賠償責任。 另:通常情況下,每個物業公司都在小區門口安排有門衛,負責往來車輛登記、外出搬運物品登記、以及出入非本小區業主的陌生人登記,以維護小區正常生活秩序。 太陽能熱水器不是小件物品,一個人不可能搬得動,如果多人進入小區、未經允許就爬上樓頂(正常管理下樓頂頂不是正常生活區域、上樓的行為應當得到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的必要詢問和制止、否則有可能威脅公共安全)、進行拆卸、然后通過繩索吊下樓頂、最后順利將熱水器搬出小區,這么明目張膽的多個可能威脅業主財產安全的行為,都沒有得到充分注意和必要詢問和制止,顯然是物業公司人員沒有正確完成其工作內容,有明顯的過錯。即使從民法通則的角度講,也應該承擔過錯責任。 希望對你有幫助! 原問題:《關于物品丟失的賠償責任》回復于 2022-12-01 02: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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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