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產權車位,收費不合理又辦法起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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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賣車位的收費太高,合法嗎
《物權法》當中關于車位及車庫歸屬的界定。第74條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占有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開發商綁定銷售車位,無產權的,合法嗎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法學理論,一般認為,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車位屬于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出售:1、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把地下車位的建筑面積計算在內的;2、開發商把建在地下車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開發成本之內的;3、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政府規請問沒有產權的非人防車位是屬于哪方?業主還是開發商? 請問沒有產權的非人防車位是屬于哪方?業主還是開發商?
人防車位是指為了保障戰亂時期人員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而單獨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護建筑,是國家強制要求配套的建筑,一般位于普通車位更下的樓層,大型的密閉鐵門是人防車位區域的標志之一。人防車位一般適用于一些人防工程,是指為了保障戰亂時期小區停車位產權是開發商的,開發商把停車位改建倉庫出租違法嗎?
按照物權法,只要地下車庫的面積不計入公攤面積,且車庫建設成本不計入商品房的建設成本之中,屬于開發商獨立建設的項目,那么其產權有效。如果有屬于上述兩種情況之一,那么車庫屬于公共建筑,產權歸全體業主。 原問題:《小區地下停車場產權是開發商的,有無產權車位購買糾紛
建議最好不要投資無產權車位:1、產權不明晰容易有糾紛,從法律上講非產權方,只有使用權,產權所有方可以用多種方式索回使用權,自身權益得不到有利保障;2、現在部分開發商將小區的防空洞或者防空設施改成停車位出售;從法律上講防空設施可以暫時作為停車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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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