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款是遺產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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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征地補償不屬于遺產的依據 1、土地補償費,是國家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補償給村集體的,村集體又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給喪失承包地的承包農戶家庭,用于對失去耕地農戶的損失補償及安置。 而土地補償費在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進行分配,不是分配給這個家庭中的某一個人,更不是分配給這個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對失地農戶喪失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補償,不屬于收益。 2、關于農村土地承包權的繼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我國農村集體土地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即家庭承包是以農戶為單位,而不是以個人為單位。通過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家庭的某個或者部分成員死亡的情況下,土地承包經營權不發生消滅;家庭成員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消滅,由發包方收回承包地。 二、遺產 1、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2、構成遺產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遺產必須是財產。其中財產包括積極財產和消極財產。消極財產即債務。遺產不能是人身權及身份等,這是由現代繼承法作為財產繼承而決定的,此與古代社會的宗祧繼承制相區別。 (2)遺產必須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財產。這里的所有是廣義上的所有,既包括作為物權的所有權和其他物權,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債權,還包括知識產權、股權等各種復合權中的財產權利部分。 (3)遺產必須是非專屬于死者自身的財產。有些財產依其人身專屬性不具有可繼承性,因此不得繼承。如養老保險金請求權,被保險人死亡后則該種權利歸于消滅。 (4)遺產的形態不以死者死亡時遺留下的狀態為限,從死者遺留下的財產衍生出的財產或替代財產均為遺產。 原問題:《征地補償款是否屬于遺產》回復于 2022-05-19 10: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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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確權與土地征收款
集體土地分配文件規定在2009年之前遷入才能分,那個分配方案如果得到了村里大部分村民代表集體通過,那么是合法文件,你老婆和孩子是不能參與分配的。如果你對那份分配方案有異議,你可以找村長商量一下,這份文件是怎么定下來的,你可以去了解一下。所謂戶籍在本村,土地征收可以獲得土地征收款嗎?
《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土地征收款懷孕的孩子可以享受嗎
如果是農村土地二輪承包后出生、合法收養等農戶新增人口,需要依據法定戶籍登記資料,依法辦理農戶家庭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變更登記手續,才能享受土地征收賠償款。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土地房屋遺產繼承
1,國有土地的所有權,屬于國家,當事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也就不存在繼承問題; 2,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所有,當事人只有承包經營權、使用權,不存在繼承問題; 3,如果是其他遺產的,繼承方式分為法定繼承及遺囑繼承兩種。望采納 原父母遺產,土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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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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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