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第二條,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我在市政府招待所干了六年,是2001年前的事,沒有勞動合同,事實勞動關系,可以要求單位補社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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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你沒有很全面的理解該法條,第三條意思是與事業單位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建立勞動關系或應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比如行政機關聘用的看大門,打掃衛生的,燒鍋爐的,比如協警,司機等非行政或事業單位編制內的工作人員,這類人員與單位是勞動關系,應當適用勞動法調整;2、事業單位實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員,首先是勞動關系,但是這種勞動關系比較特殊,首先使用專門針對性的法律法規或其他特殊規定,如果沒有規定適用勞動法;3、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適用公務員法;4、具體就看你與事業單位的關系是屬于聘任制還是其他工勤人員,或者是你們單位是否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如果是,則應當適用公務員法。 原問題:《《勞動法》和事業單位的那些事》回復于 2022-09-14 22: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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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