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請昌平法院強制執行已經到期,執行局說因疫情而延期執行。現在我們這里疫情防控很好,疫情已經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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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法定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清償順序 強制執行被申請人財產所得的現金,應及時清償債務。如果有多個申請人時,則由人民法院執行員按照法定的清償順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辦法。其順序是:首先償還所欠申請人的工資和生活費;其次償還所欠國家的稅款;然后償還其他債務。先滿足上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再滿足下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如果在同一清償順序內尚不能滿足所有申請人要求的,則依各人債權數額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償的債權,債務人以后償還。 原問題:《原告申請強制執行了,可到現在也沒有什么結果,我還用申請強制執行嗎?》回復于 2022-12-27 1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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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疫情防控舉措
最新的政策是:低風險地區,不需要隔離,僅僅需要核酸檢測證明啦!但是如果是中高風險或者當地沒有發布疫情解除的相關公告的話,去外地還是要被集中隔離或者居家隔離的2021年1月29日最新公告如下:2021年1月28日春運開始,返鄉人員需持7天內有違反疫情防控舉報
疫情期間提前復工可以投訴。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疫情期間企業違反法律規定提前復工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管理部門或者疫情防控部門投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勞動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在嗎,疫情防控問題
最新的政策是: 不需要隔離啦 僅僅需要核酸檢測證明啦2021年1月29日最新公告如下:2021年1月28日春運開始,返鄉人員需持7天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返鄉,返鄉后實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集、不流動,每7天開展疫情防控法律規定
1.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措施的義務; 2.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及時向附近的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醫療機構報告的義務; 3.對政府為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采取的限制動措施予以配合的義務; 4.配合政府根我是疫情防控工作人員
健康碼紅色代表不可進入,表示申報人為新冠肺炎相關人士,包括確診病例、懷疑病例或密切接觸者等,需要實施14天的集中或居家隔離,在連續申報健康打卡14天正常后,將轉為綠碼,才能通行。全國很多個城市都可以直接申請健康碼,而健康碼分為三種顏色,分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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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