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上班,公司克扣我工資不給。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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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至于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這樣也就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發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特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也規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全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注意收集證據。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原問題:《我在私人公司工作沒合同老板扣押我工資不給我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24 17: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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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上班公司因為有點事情把我本兒停了,后來我自己主張上班了有工資嗎
你手上有沒有什么東西能夠證明你之前在這家公司上班過呢?一般只要在公司上班超過3天,都是需要付工資的。如果你有證據證明,那就好辦,如果沒有的話那就難辦了,只能看公司的領導是不是通情達理的了。 原問題:《你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由于我上班玩手機公司不給急辭,克扣工資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1、用人單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提出離職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及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2、用人單位沒有違法的情況,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公司開除我,不給工資,在公司門前吵違法嗎
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書面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書(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否則拒絕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辭退你就不上班,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有人說過不讓你上班,是你自己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 有了辭退你的證據,公司以我上班玩手機為由,說我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克扣工資
如果僅僅是處以警告之類的處罰,那么不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不能作為辭退、開除的理由。而且,公司是否有這么的制度?你是否學習過,并簽署了你的名字,這很重要。如果你根本就沒有學習過,那這個制度對你來說就是不成立的。如果是這樣的情況,那么公司在公司上班一星期,老板不給工資
不合理,首先你在店里做了一年已經是正式員工,本來約定好離職日期,礙于情面你又答應了老板又讓你多做了一個星期的要求,如果事先你自己沒有表明說剩下一個禮拜不要工資的話,老板理應支付工資,哪怕只做了一天,建議:1.找老板或者店長溝通,爭取拿到自己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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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