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單方在員工精神病發作期間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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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就終止。用人單位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像是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2.勞動者并不能勝任工作,巾幗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只是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如果在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但卻沒有及時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用人單位應按應付經濟補償金額的50%以上100%一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原問題:《精神病能否解除勞動合同》回復于 2022-09-17 2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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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用人單位單方面與員工解除合同,有什么賠償,前提是未給員工買社保??
不是前提。賠償n+1個月工資,您好,點擊我的頭像,購買需要的服務,詳細說明情況進行咨詢。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
如果你跟單位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那么單位是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除非員工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單位才可以辭退員工。辭退員工,是這樣的情況。辭退員工,不論對企業還是對員工,都是一個沉重的話題。然而辭退員工,對于大多數企業來說,又是不得不面對如何單方面解除合同
以下情況下,合同當事人(用人單位/個人)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一.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條件(1)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向勞動者預告: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你好,勞動合同單方便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1、立法技術存在漏洞。在關于試用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上,《勞動合同法》第21條規定:在試用期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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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