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難,被執行人沒有財產線索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如果確實無可供執行的財產,那人民法院有可能會中止執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裁定中止執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執行人為債務人的破產申請的; (2)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 (3)執行的標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機構正在審理的案件爭議標的物,需要等待該案件審理完畢確定權屬的; (4)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 (5)仲裁裁決的被申請執行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執行請求,并提供適當擔保的。 原問題:《在強制執行期間,受害人無法提供執行人財產線索,該怎么辦才好?》回復于 2022-11-24 16:43:47
相似問題解答
強制執行財產線索調查
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判決結果對被告人采取的強制行為。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后如果被告確實沒錢、沒財產,人民法院有可能會暫停終止程序,待被告有財產線索之時,再繼續執行。 如果被告有財產而故意不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人民法院可以強制拘留,并執可以幫助查詢到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嗎
第一:辦財產保全提供的材料主要有:主體身份資料、財產保全申請書、擔保物(當申請人沒有足額擔保物提供的時候,可以找法院認可的擔保機構向法院提供信用擔保)、對方財產線索。第二:肯定需要財產線索的。一般情況下法院不會主動去查財產線索,需要申請人提被執行人沒有財產線索,怎樣恢復,或者怎樣可以拘留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后,法院可以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逾期被申請執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遇到執已終本的執行難案子,提供最新財產線索,執行局不予恢復終本,也不接待,推脫延遲
我以前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案子到了執行階段,但不樂觀。我不知道法官充當的是什么角色,只知道他們現在告知執行難,找不到對方的財產線索,無法執行。后來在蒲公英協作網上發布了尋找財產線索的財產懸賞需求,讓知道這個債務人財產信息的好心人士或律師能提法院立案強制執行了,我想查被執行人其他可能隱匿轉移的財產線索要怎么收費
在執行中,查清被執行人財產,這是法院的職責所在。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而申請執行人提供相關的財產線索,這并不是其法定義務。法條鏈接:〈民事訴訟法〉1、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