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號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消除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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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以撤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1條規定:“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并且通知原批準逮捕的檢察院”。所謂“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本案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實,另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原問題:《在法庭上立案的情況下能不能撤案》回復于 2022-10-31 0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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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輕傷二級什么情況下可以不立案
不屬于派出所的管轄范圍,應向公安局報案。 (三)違法行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輕傷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五條 治安案件調查結束后,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處理:(一)確有依法應當給予治立案沒有案號是什么意思,立案快5個月了
比如:(2006)浦民二(商)初字第1000號 這一案號為例:“(2006)”代表案件的收案年度,即2006年立案。但并不絕對,比如像很多法院要在12月20日進行劃分,所以在2006年12月20日以后2007年1月1日前立案的,雖然仍是20訴前調解號在立案后,案號會有改變嗎?
法院會給一個正式立案的案號。(可點律師頭像,詳細咨詢)失信人網上為什么消除不了
持案號到金水法院查詢,找到執行承辦法官,要求查看執行所判決書,如判決錯誤,可以申請再審或者申訴。如判決正確,則應履行判決的還款責任。還清欠款后可以要求法院將你從失信名單撤出。 原問題:《我莫名其妙的被列為失信人員名單了,我根本就不知情怎么才犯罪記錄可以消除嗎
一般是不可以的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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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