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醫院延誤治療,醫療糾紛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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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醫方的過錯在一般情況下應就其是否已盡客觀上的注意義務而加以判斷。從充分保護患者的利益和利于醫療技術的發展出發,醫方應盡的注意義務應當是民法上善良管理人所應盡到的注意義務。具體而言,醫方在從事診療護理行為時,應具有合理的注意及適當的技術。所謂“合理的注意及適當的技術”,其判斷標準是“醫療水準”,即醫師于醫療之際,其學識、注意程度、技術以及態度均應符合具有一般醫療專業水準的醫師在同一情況下所應具備的標準。醫院延誤治療的過錯責任怎樣認定呢? 1、“醫學判斷”法則。 所謂“醫學判斷”法則,是指只要醫療專業者遵循專業標準的要求作決定,不能僅因事后判認其所作的決定錯誤而對其課以責任。醫方在對患者施行診療時,若其已盡到符合其專業要求的注意、學識及技術標準,即便治療結果不理想,甚至有不幸發生,醫方也無過錯,不應對該后果承擔責任。 2、“可尊重的少數”法則。 醫師為診療護理行為時,必須具備高度的專門知識與技術,各個醫師可能持有不同的見解,在此場合,要容許醫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權。我們知道,科學與全民公決不同,而且“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里”,因此,在醫療行為給患者帶來損害時,我們不能因多數人同意采取某種治療措施就肯定其完全正確而不承擔責任,也不能因所采用的治療方法系屬少數人認可而讓該少數人承擔責任。只要醫師采取的治療方法不違反其專業標準,就不能認定其有過錯。 3、“最佳判斷”法則。 醫方所為的診療護理行為除必須符合其專業標準所要求的注意義務、學識及技術等之外,還必須是其最佳判斷。換句話說,當醫師的專業判斷能力高于一般標準,而該醫師又明知一般標準所要求的醫療方法具有不合理的危險性時,法院對該醫師的注意義務的要求應高于一般標準。比如,美國一些法院要求該醫師必須依其能力做“最佳判斷”方可免責;日本民法理論中也有類似要求,稱為“最善之注意義務或完全之注意”。“最佳判斷”法則與醫師的一般注意義務有別,法院適用該原則時須非常小心。“最佳判斷”法則一般僅應在該最佳判斷確定的治療方法不增加患者的危險或該治療方法已被認為符合“可尊重的少數”法則時,方可適用。 4、“允許風險”法則,或稱“容許性危險”,法則。 該法則認為,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包括醫療活動中,為謀求社會進步,應允許威脅法益的人類活動的存在。醫學的進步,使以往被認為屬于絕癥的疾病也有了治愈的可能,給患者及其親人帶來歡樂和希望,但新藥的使用,也會產生副作用。醫學的進步是經過千千萬萬次的反復實驗和多次的失敗才得到的。因此,判斷醫方的過錯,應考慮“允許風險”法則的適用。 5、醫療的緊急性與醫療嘗試。 所謂醫療的緊急性,是指由于醫療的判斷時間緊促,對患者的病情及病狀無法作詳細的檢查、觀察、診斷,自難要求醫生與平常時期的注意能力等同。因此,緊急性在醫療過失上,便成為最重要的緩和注意義務的條件。但這并非有意減輕醫方的注意義務,而是仍以相同的注意程度作為判斷標準,不過在因緊急情況而無法注意時,免除醫方責任的承擔。所謂醫療嘗試,是指任何醫療行為雖均具有抽象的威脅,醫學理論更要依賴新的藥物嘗試或技能實驗才能發展。這時,常有相當的“未知領域”的存在,醫生在此未知領域,當負注意義務。因此,醫生在進行新的醫療嘗試時,除經患者承諾外,還要對患者的癥狀、體質、醫院的設備、醫生的能力及其它必要的實驗及可能的危險,均應先慎重考慮,并應提供周全的應急設備,否則,將難逃過錯之咎。 6、一般醫師與專科醫師的不同。 在醫療行業,存在著諸多分工。首先有醫院管理人與醫務工作者之分;醫務工作者依其專業,又有醫生、護士、檢驗師、麻醉師、藥劑師等區分。他們的注意標準應依其所屬專業而加以判斷。醫院內大者有內科、外科等諸多專科,每個科內都有專業醫師,如今已不再也不可能有包治百病的全能醫師,因此,專科醫師對其專門領域內的注意義務標準要高于一般醫師的注意義務。至于某醫師是否為專科醫師,不能以其是否取得該專業的執業證書或同類的資格證書為依據,而要看該醫師是否以該專科的形態執業。倘若其能力未能及于專科醫師的水平而強行為之,應從保護患者利益的角度出發,依專科醫師的標準來判斷該醫師是否過錯。 7、地區性原則。 由于不同地區的經濟、文化發展狀況有差距,因此,醫師執業的環境、醫療經驗等,都有地區性的差異。這在我國尤為明顯。在一些偏遠的農村,許多醫務工作者由于主、客觀條件的制約,對現代醫療知識及醫療技術知之甚少。因此,判定醫生是否盡到注意義務,應以同地區或類似地區(指發展水平大致相當,環境、習俗、人口等相似的地區)的醫療專業為依據。可見,在判定醫方的過錯時應考慮到地域、環境等地區性差別因素,既不縱容醫方的過錯,又要針對具體環境而不對醫方過于苛刻。 原問題:《怎樣認定醫院延誤治療的過錯責任?》回復于 2022-11-24 15: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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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直接起訴醫院要求賠償您的損失。醫院延誤了病情導致轉院不及時,治療不了了,可以告醫院嗎?
你好!屬于誤診,因此導致患者受到傷害的,患者可以要求賠償!雙方可以協商或通過第三方調解處理賠償事宜,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解決! 縱橫法律網-北京市京倫律師事務所-祝永根律師 原問題:《因誤診耽誤了治療時間,醫院有責任嗎?》體檢報告未及時發,延誤治療
要是醫院負責任的話應該直接通知本人或其家人,把所有體檢結果一并交給單位是不負責任的.因為單位不是醫療機構,不是專業人員,對體檢結果的認識達不到專業水平.因此不但是單位醫院也有責任,但具體到責任區分,要按情況具體分析.按說體檢的目的就是提前發醫療糾紛跟當地醫院
醫療糾紛專業性強,是需要請律師的,律師的職責之一就是代表委托人維護委托人的利益,你不必擔心此問題,你所說的這樣的律師畢竟是少數,社會中太多的人對律師都存在誤解,如果確實發現律師違反職業道德問題,可向律協反映該律師 原問題:《我現有一醫療糾紛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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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