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沒有行為能力了,想辦理監護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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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好 由于姐姐是第二順序監護人,由于第一順序的監護人(父母)已喪失監護能力,如果你已年滿十八歲 ,是可以做弟弟的監護人的。根據我國《民通意見》規定,監護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變更。擅自變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監護人和變更后的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1)《民法通則)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2)《民法通則意見》第11條:“監護人的【監護能力】應當根據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經濟條件、【與被監護人在生活上聯系狀況】等因素予以確定 (3)《民法通則意見》第21條: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了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或者要求變更監護關系。 希望對你有用 原問題:《老人部分喪失行為能力,女婿可以做監護人嗎?手續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24 15: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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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