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期間請假,單位要延長試用期合法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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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試用期延長
不能。《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就是說用人單位沒有權力延長試用期,約定一次試用期,不得更改,縮短或延長,都不可以! 原問題:《用人單位可以延長試用期嗎》違法延長試用期
用人單位無端延長試用期屬于違法違約行為(除非在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認為可以延長試用期勞動者表示服)。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約定試用期被延長
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2款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實務中,往往會出現這樣的情形,某個員工在試用期間表現平平,沒能在原本約定的試用期內對其工作能力看得清楚,于是用人單位想再考察一段時間看看。然而,單位以試用期請假超過三天為理由,視為嚴重違紀,要辭退我,這是合法的嗎?
合法.<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不補償)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試用期在疫情期間合法嗎
公司不能隨意辭退試用期的員工,除非滿足相關情形并且需要向勞動者說明情況后才能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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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