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勞動協議如何解除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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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單位員工在外兼職,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因為沒有哪個單位會同意員工在外兼職,這樣可能會損害單位的利益。《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原問題:《單位員工在外兼職,單位可隨意解除合同嗎》回復于 2022-09-20 11: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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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問解除勞動合同協議說如何避免公司解除后再追究員工經濟責任!
在協議中約定,詳情可以點擊頭像購買服務詳細咨詢。競業協議如何解除
雖然根據我國《合同法》的一般規定,協議一旦簽訂就不能隨意解除。除非協議各方特別約定解除條件,否則當事人單方解除協議的方式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但是在勞動關系領域,合同的生效和解除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勞動法律法規對其作出了特別規范。員工的競業勞動敬業協議解除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 按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公司未履行勞動解除協議
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側重于勞動糾紛。 兼職員工勞動協議簽訂事宜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今后用以處理勞動糾紛的重要依據,必須認真對待。YJBYS網認為,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關鍵問題。 一、勞動合同的形式必須是書面的 勞動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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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