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辭退員工,可以要求N+1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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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N 1的補償方式,是在勞動合同法里有明確規定的幾項用人單位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或者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方式。你所說的情況,應該都不屬于上述方式,那用人單位是無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一定要解除,就是違法解除,仲裁的話,如果員工要求繼續履行或者雙倍賠償都會被支持。 至于你說的先不支付等仲裁解決,如果你有解除的理由,與員工協商不一致的,可以采用公示并快遞解除通知的方式,上面寫清楚什么時間解除,多少賠償等。對方簽收就視為通知到,然后公示需要按時支付補償金,如果員工對此有異議,可以拿著這個紙質的文件去仲裁。至于仲裁結果,是繼續履行還是雙倍,還是不支持,就要看理由和彼此的證據了。 原問題:《公司要辭退員工,員工不同意,公司是否可以直接通知其辭退并先按N 1談補償并強制安排年假、禁入辦公區》回復于 2022-10-30 16: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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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