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下車庫本業主車位前違章安裝室外機、侵害本業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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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私裝車位鎖的行為違反了《物權法》以下規定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權法》第六章《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第七十三條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商業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第七十六條規定:建筑區劃內的綠地、道路以及物業管理用房,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市政建設的除外。會所、車庫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建設單位等能夠證明其享有所有權外,屬于業主共有。第八十六條規定: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業主會議制定的管理規約。業主會議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侵占通道、排放大氣污染物、施放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按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排除妨害、賠償損失。建設規劃、環境衛生、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建筑區劃內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予以處理。擴展資料:案例:隨著車輛的增加,小區停車難的問題讓越來越多的業主感到煩惱。有些業主為了停車方便,就在小區內安裝了車位鎖,許多市民認為私自安裝車位鎖侵占了其他業主的利益,不合理。23日,記者在利民路東方花園小區看見,在小區某一棟居民樓下安裝了兩個車位鎖,其中一個車位鎖的位置停放了一輛黑色轎車。記者隨后聯系到了這輛車的車主魏先生。魏先生告訴記者,為了方便停車,他就在自己的樓下安裝了兩個車位鎖。魏先生說,這片小區屬于棚改區,他是在半年前搬進來的,住進來之后就出現了停車難問題,小區里面亂停車的問題非常嚴重,無奈之下,他才在今年1月份安裝了車位鎖。“這個小區管理很混亂,由于附近有舊車交易場所,很多不是本小區的外來人為了圖方便就把車開到小區里面停放,嚴重擠占了小區居民的停車位置。”魏先生還告訴記者,他有兩輛車,每次晚上回來停車的時候都發現,樓下空閑的位置已停滿車輛,他也是經常把車隨便找個地方停放,為了方便,他這才在自己居住的樓下安裝了車位鎖。魏先生說,現在小區的車庫數量少,滿足不了居民的實際需求。“現在的車庫根本不夠用,小區內也為此發生過很多糾紛,我雖然安裝了車位鎖,但并不是說就占有了這個位置,如果有需要的時候,我也會和其他居民商量著使用。”對于魏先生私自安裝車位鎖的問題,小區的其他業主感覺這樣做很不合理。一位居民稱,私自安裝的車位鎖很不方便居民出行。小區里小孩多,經常看到小孩子避讓不及被絆倒。居民張先生說,“車位鎖”完全是違章路障,把小區公共道路分割得亂七八糟,防火通道也被車位鎖占據,一旦小區內發生火災,消防車根本開不進來。“小區里的區域屬于公共資源,不能被個人私自占用。如果為了占車位,而私自安裝車位鎖,容易讓其他的業主效仿,那樣的話小區就會非常混亂,不利于管理。"小區居民說。東方花園小區物業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業主在安裝車位鎖的時候,事先并沒有向物業部門申請,私自安裝的車位鎖占用了公共空間,不合理。隨后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與東方花園小區一樣,市中區的許多小區也或多或少的安裝了車位鎖,城市土地空間有限,棗莊新建的部分小區因配套設施不完善,而產生業主停車難的問題,也是導致車位鎖出現的重要原因。“小區在進行規劃的時候應考慮到現階段有車業主數量的增加,建地下停車場或者將部分綠化帶改成停車位,以滿足業主停車的需求。”一位市民說。棗莊市房產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公共場地安裝車位鎖的做法侵犯了其他業主的權益。根據物權法第六章第七十三條明確規定,小區建筑區劃內的道路、綠地以及其他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物業服務用房,都屬于小區業主共同擁有。安裝車位鎖把公共場地占為己有,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原問題:《小區業主私裝車位鎖違反了物權法哪些規定》回復于 2022-11-24 1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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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詢一下,本小區每個樓道有2個多余的車庫,請問你這自行車庫是否有本樓道業主共有產權。
這個問題比較常見,解決辦法如下:1、物業沒權鎖車位;車位不是物業的,即使沒賣出去,產權應該是開發商的,假設沒有產權證明產權是全體業主的或者部分是開發商的或者是人防工程;不管是誰的物業都沒權利鎖,物業要鎖,你要他們出示“開發商關于授權物業鎖車想問下地下車庫屬于開發商還里業主的?
要判斷開發商開發的商品房的地下車庫的產權系屬于開發商,還是屬于全體小業主共有,主要依據地下車庫的建筑面積是否作為小區商品房的公攤面積。如果地下車庫的建筑面積已作為公攤面積予以分攤,則在小業主購買商品房時,其購買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積中已包含該地購買的小區地下車位,相臨車位包括公共通道,被非小區業主建成全封閉的倉庫,影響出入。
地下車庫是有產權的,歸購買者所有。而地下車位是沒有產權的,如合同沒有約定,歸業主共有;如有約定,則歸約定方所有。一般開發商都會約定歸開發商所有。不管是車庫還是車位,開發商都有權賣給非本小區住房。無非車庫賣的是實體,而車位賣的是使用權。 原問小區車位只賣不租 小區停車問題,地下車庫只賣不租(租金900一個月,遠超同類小區),變相逼迫業主買車位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小區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開發商可以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給業主;對于占用小區道路修建的停車位,產權不在開發商而在全體業主手里,可以由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如何進行利用。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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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